院内各单位:
国庆、中秋将至,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反弹回潮,做好节点监督工作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,现就节日期间廉洁纪律做如下要求:
一、加强教育引导,压实主体责任
各级党组织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自觉做到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要做好节前廉政提醒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,坚决杜绝学习教育结束即“过关”等错误思想,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、行为失范。要开展警示教育,组织党员、干部、教师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从严纠治“四风”的通知》及上级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有关典型案例,让党员、干部、教师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要弘扬新风正气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倡导崇廉拒腐、尚俭戒奢、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,教育引导党员、干部、教师自觉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二、聚焦突出问题,严明纪律红线
全体党员、干部、教师要以“节点”为“考点”,切实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,守牢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,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,做到令行禁止,严格遵守以下纪律:严禁违规收送月饼、蟹卡蟹券、烟酒茶等礼品和礼金;严禁在居民小区、内部食堂、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、娱乐活动安排;严禁接受学生、家长、校友、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;严禁酒驾醉驾、寻衅滋事,组织或参与黄赌毒、封建迷信活动等;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,持续正风肃纪
各基层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“贴身”监督优势,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纠治“四风”主体责任,把节点监督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、违规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,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问题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,确保纪律要求贯彻执行到位。
学院纪委将坚守节点,持续加强“四风”问题的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,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,一体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,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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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办
2025年9月28日